湖南采砂控制总量减少900万吨 新一轮“一湖四水”河道采

2019-08-27 11:07  来源: 潇湘晨报

湖南采砂控制总量减少900万吨

新一轮“一湖四水”河道采砂规划出台

《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为《规划》)日前正式印发。

根据最新一轮的《规划》,2019—2022年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控制总量为2.38亿吨。《规划》还划定可采区30个,禁采区111个,保留区26个。

生态保护红线全部列为禁采区

湖南因湖得名、伴水而兴,境内河网密布、水系发达,砂石资源丰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大量需求,非法采砂现象时有发生,对区域防洪、供水、航运和生态安全带来了重大影响。

“根据生态环境新形势、新要求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2018年底,我们牵头组织编制《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2年)》,主要针对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区河道的河流、内湖、哑河河道内的采砂活动,在该区域内规划禁采范围、可采区和保留区,并确定可采区相应的禁采期以及开采总量。”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规划在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涉水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和满足水生态与水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兼顾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河道砂石资源的需求,将涉及的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全部列为禁采区。

根据环评意见减少可采区,延长禁采期

新一轮《规划》基准年是2018年,规划期为4年,即2019至2022年。规划范围包括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长度2802.33千米,湖泊面积2625平方千米。

在《规划》正式出台之前,省水利厅曾两次公开新一轮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记者对比发现,与信息公示版本相比,新一轮规划在采砂控制总量、采区划定、开采时间等方面都有变化。

2019年3月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时,规划的年控制开采量为6180万吨,即采砂控制总量2.47亿吨。在可采区的规划方面,划定41个可采区,121个禁采区。而此次正式文件中,最终确定规划期采砂控制总量2.38亿吨,划定可采区30个,禁采区111个,保留区26个。

保留区是在禁采区和可采区之间的缓冲区域。其中,永州冷水滩黄阳司水厂至顾家湾人渡河段由可采区调至保留区。“这个地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根据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在这个位置采砂会对水源造成污染。”《规划》编制单位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主要是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和环保要求进行的修改。

另外,株洲龙船港可采区的禁采期由5—6月调整至3—6月。对此,他解释,该水域为鱼类洄游通道和鲴鱼保护区,此次调整将3月至6月设为特别保护期。

保留区调为可采区需编制论证报告

根据《规划》,年度控制开采量在规划期采砂控制总量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规划》还提出,对可采区在开采高程、年度控制开采量、开采时段和生产总功率等参数按不同水系和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控制。

《规划》划定了保留区总数26个,并明确,规划期内保留区需调整为可采区,应编制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进行充分论证,按照采砂规划审批程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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